試驗方法
1、試驗樣品一般應在非包裝、不通電、“準備使用”狀態下。其體積總和不應超過試驗箱(室)的有效空間的1/3,底面積不超過有效水平面積的1/2,試驗樣品之間及與試驗箱(室)內壁距離應不小于100 mm。
2、根據有關標準的規定,試驗樣品也可在使用狀態下進行試驗。
3、停止吹風2 h后,方可取出試驗樣品。
4、恢復:試驗樣品取出后,一般應置于正常大氣條件下1 h~2 h。
5、最后檢測 試驗結束后,按產品標準(技術條件)之規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及基本性能檢測。
試驗背景
砂塵試驗主要是模擬自然環境中的風沙天氣,然后來進行試驗,主要測試儀器的抗風沙能力、防腐蝕能力等。水文儀器砂塵試驗可確定水文儀器產品的外殼對固體微粒的密封性能。水文儀器產品的防護試驗,主要適用于GB4208-2008中規定的IP5X和IP6X兩個等級。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砂塵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水文儀器砂塵試驗機構
健明迪檢測可靠性實驗中心具備各種水文儀器的環境試驗能力,為水文儀器提供專業的砂塵試驗等環境試驗服務。
試驗標準
GB/T 9359-2016 水文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GB/T 1771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GB/T 2421.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概述和指南
GB/T 2421.2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規范編制者用信息 試驗概要
GB/T 2422-2012環境試驗 試驗方法編寫導則 術語和定義
GB 4208-20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479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分類 第1部分:環境參數及其嚴酷程度
GB/T 19677水文儀器術語及符號
GB/T 50095水文基本術語和符號標準
試驗范圍
觀測水文要素的儀器、設備或裝置,統稱為水文儀器,主要分為:水位儀器、流速儀器、降水儀器、水溫儀器、冰凌儀器、土壤水儀器、泥沙測驗儀器、水質采樣儀器、水文測驗設備及測具、計數顯示及記錄儀器、通信遙測儀器設備、數據轉換處理儀器
具體包含:如水文巡測車、水文自動測報裝置、水位傳感器、水位測針、遙測溫度計、半導體溫度計、中子測水儀、懸移質泥沙采樣器、超聲波探測儀等。